阿惠19號沒法跟上大家聚餐,一直耿耿於懷,於是就約我,這禮拜去林口。中午吃義大利麵,下午去喝咖啡,然後回家坐一下。
晚上找阿正來吃飯,阿正帶了一瓶高梁,阿彬身體不太好,沒喝兩口。我跟阿正喝,剛開始喝得很順,就忘了它是【高粱】。等到我發現時,已經來不及了,我跟阿正竟然在1個多小時內,喝完了!!!!!!!!!!!!!!
喝醉的結果是,啥事都不記得了! 最後印象是到了捷運站,跟阿惠分手,自己搭上往台北方向的捷運,結果到某一站(完全不知道),要抓兔子了! 趕忙下車到廁所,還好沒有吐滿地。在廁所裡吐了稀哩嘩啦,引起路人注意,站長都來問候了!!!!!!!!!!!冏!!!!!!!!!!!
趕忙打電話跟丫頭求救,丫頭很生氣,說吐完了,可以自己坐計程車回家呀! 我腦袋壞了,就是沒想起來這點,心裡只依賴丫頭來救我!!!!!!結果在廁所待了一個小時,真是、、、、、
第二天看我的手機,8點多的時候,還跟大家賴來賴去的,可是這一點印象都沒有,一直到在捷運廁所,才清醒一點。真是糟糕呀!!!!!!! 想想下次絕對不能這樣,一來給丫頭找麻煩,她心裡有點委屈了! 要陪我們兩個老的,兩個老的老是找麻煩!!!!! 二來,怎麼可以喝得這樣醉,完全不知道自己幹了啥事!!!
僅此紀錄,提醒自己!!!